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年08月15日    访问次数:

一、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编制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住房政策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

3、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适合区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4、拟订全区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风景名胜区等级的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世界自然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申报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查报批;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的建设与管理;参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建设。

5、负责工程建设标准的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和经济参数;负责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监督执行;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全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6、负责房地产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负责推进住宅产业化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指导房屋权属、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测绘、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房屋白蚁防治;负责城区旧城改造和城市房屋征收拆迁管理。

7、负责建筑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和建筑市场信用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建筑制品生产、装修装饰、检测、建设监理等企业的资质管理;对代建企业市场准入和市场行为实施监管。组织协调建筑企业、中介机构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8、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负责全区城镇供排水、节水、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污水处理、燃气、城市道路、城市亮化、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应急管理;负责全区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9、指导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乡镇供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会同规划等部门参与村镇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协助做好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参与村庄整治和农房防灾减灾等工作。

10、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筑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12、负责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广告的设置、公共绿地、城市道路、广场的挖掘和占用、建筑垃圾清运、排水排污等审批许可;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管理,负责城市洗车业和环卫保洁作业市场化管理;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运行监管;协助综合执法部门做好城市管理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

13、负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负责区住建系统行政复议,参与行政诉讼;负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区建设领域的行政督查工作。

14、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工作。

15、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

16、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1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单位决算及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二、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11993.38万元,相比2015年度决算收入4010.30万元,增加7983.09万元,增长199.06%2016年度支出决算12634.74万元,相比2015年度决算支出3546.85万元,增加9087.89万元,增长256.22%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59.81万元,相比20153318.14万元,增加7841.67万元,增长236.33%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15.48万元,相比20152762.48万元,增加8953.00万元,增长324.09%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608.29万元,相比2015年度692.16万元,减少83.87万元,下降12.12%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608.29万元,相比2015784.38万元,减少176.08万元,下降22.45%

(二)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12,798.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93.38万元,占总收入93.71%,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1,768.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159.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08.29万元),占总收入91.95%;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其他收入225.28万元,占总收入 1.7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 %。上年结转收入804.99万元,占总收入6.29 %

(三)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12,634.7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 万元、国防支出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 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77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32.88 万元、农林水支出26.66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27.63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 万元、金融支出0 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77.56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万元、其他支出394.23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97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2.29 万元,项目支出11,185.45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15.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8.29万元,其他各类支出310.9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年初预算为975.44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5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08 %。主要是因为2016年度拨入 9852.69万元省级新增债券资金的用于支付相关项目建设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万元,占0.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万元,占0.0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77万元,占0.031%,城乡社区支出5078.85万元,占45.51%,住房保障支出5577.56万元,占49.98%,交通运输支出427.63万元,占3.8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类)03(款)99(项)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纳入预算。

212(类)城乡社区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858.53万元,2016年决算为560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3.19%,其中212(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156.88万元,212(类)03(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834.06万元,212(类)05(款)01(项)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8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拨入中央预算资金和省级新增债券资金用于江滨中路等相关市政道路项目建设。

208(类)05(款)01(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4.44万元,2016年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并轨,社保缴交清算等支出增加。

210(类)05(款)01(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34.77万元,2016年决算为3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77.70万元,2016年决算为557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8%,其中221(类)01(款)03(项)棚户区改造支出5480万元,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92.97万元,221(类)02(款)03(项)购房补贴支出4.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拨入中央预算资金和省级新增债券资金用于龙潭嘉苑、缪家小区等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建设。

214(类)01(款)05(项)交通运输公路改建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427.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追加了省级新增债券资金用于宾港北路南段改造提升工程和江滨西路项目建设。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24.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6.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3.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12(类)13(款)99(项)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805万元,2016年决算为43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58%

229(类)04(款)00(项)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2016年年初预算为185万元,2016年决算为16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3%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实施项目减少,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5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63.25 %。主要用于接待外来考察、会议接待和招商引资等支出。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接待的审批流程和支出标准。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150人次,共 1.5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7.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2.1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6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车辆浙HJ1998、浙HA5020等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所属各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55万元,增长5.9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培训费和差旅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 201(类)03(款)99(项)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3. 208(类)05(款)01(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指  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 210(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 212(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 212(类)03(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

的支出。

17.212(类)05(款)01(项)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8.214(类)01(款)05(项)公路改建: 反映公路改建支出。

19. 221(类)01(款)03(项)棚户区改造: 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0.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 221(类)02(款)03(项)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2. 212(类)13(款)99(项)是指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23.229(类)04(款)00(项)是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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