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红十字会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年08月15日    访问次数:

一、衢州市衢江区红十字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2. 组织起草全区红十字会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3.负责红十字会队伍的组织建设与发展,专职兼职干部的培训;

4.承担区红十字会常务理事会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件和报告;

5.负责与境内外红十字会组织间的联系、交往与合作;

6.负责备灾救灾、救护培训、社区服务、推动无偿献血、建设和管理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红十字会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衢州市衢江区红十字会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衢州市衢江区红十字会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红十字会2016年度收入决算76.39万元,相比2015年度决算收入62.41万元,增加13.99万元,增长22.41%2016年度支出决算76.39万元,相比2015年度决算支出62.41万元,增加13.99万元,增长22.41%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39万元,相比201562.41万元,增加13.99万元,增长22.41%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39万元,相比201562.41万元,增加13.99万元,增长22.41%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相比2015年度0.00万元无增减变化;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相比20150.00万元无增减变化。

(二)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红十字会单位2016年度收入决算79.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6.39万元,占总收入96.31%,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6.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6.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96.31%;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 %上年结转收入2.93万元,占总收入3.69 %

(三)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红十字会单位2016年度支出决算76.3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国防支出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 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56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6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 万元、农林水支出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 万元、金融支出0 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7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万元、其他支出0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6.5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07 万元,项目支出15.83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红十字会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为63.51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9 %,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住房公积金调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68.56万元,占89.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支出1.96万元,占1.4%;住房保障支出(2215.87万元,占5.6%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8(类)16(款)01(项)行政运行。2016年年初预算为40.62万元,2016年决算为5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住房公积金调整。

208(类)16(款)99(项)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17万元,2016年决算为1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交通补贴改革。

210(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2016年年初预算为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初预算为3.76万元,2016年决算为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调整。

221(类)02(款)03(项)购房补贴。2016年年初预算为0.17万元,2016年决算为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红十字会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医疗;

公用经费3.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和福利费提取等

(五)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3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 0.39%。主要用于接待省红十字会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同城不接待。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52人次,共 0.3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6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护培训、博爱送万家的走访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车改。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22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衢江区红十字会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衢江区红十字会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208(类)16(款)01(项)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208(类)16(款)99(项)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红十字事业方面的支出。

14. 210(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221(类)02(款)03(项)购房补贴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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