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年08月14日    访问次数:

一、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衢江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衢江区委的领导和双鸭山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衢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审理由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

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执行死刑案件。
    ()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对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管理县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承办其他应由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2016年度收入决算3334.10万元,相比2015年度决算收入2345.22万元,增加988.88万元,增长42.17%2016年度支出决算3508.58万元,相比2015年度决算支出2466.17万元,增加1042.41万元,增长42.27%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19.21万元,相比20152100.02万元,增加1119.19万元,增长53.29%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93.69万元,相比20152168.41万元,增加1225.28万元,增长56.51%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04.89万元,相比2015年度140.00万元,减少35.11万元,下降25.08%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4.89万元,相比2015176.50万元,减少71.61万元,下降40.57%

(二)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单位2016年度收入决算3,68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34.1万元,占总收入90.39%,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32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19.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04.89万元),占总收入90.1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其他收入10万元,占总收入 0.2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 %上年结转收入354.6万元,占总收入9.61 %

(三)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单位2016年度支出决算3,508.5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国防支出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071.1 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59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49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 万元、农林水支出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 万元、金融支出0 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5.51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万元、其他支出104.89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189.37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05.67 万元,项目支出813.53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93.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4.89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2016年年初预算为2,327.59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9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8 %主要是因为预算外追加工资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3061.1万元,占当年公共预算拨款90.2%

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120.59万元,占当年公共预算拨款3.5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49万元,占当年公共预算拨款1.66%;住房保障支出155.51万元,占当年公共预算拨款4.59%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4(类)05(款)01(项)行政运行,2016年年初预算为1409.7万元,2016年决算为221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204(类)05(款)05(项)案件执行,2016年年初预算为200万元,2016年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4(类)05(款)99(项)其他法院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535万元,2016年决算为63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是项目增加。

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离休,2016年年初预算为14.26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12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社保调整。

210(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16年年初预算为56.49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5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初预算为105.58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14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调整。

221(类)02(款)03(项)购房补贴。2016年年初预算为6.55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95.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89.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505.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29(类)04(款)88(项)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105万元,2016年决算为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等于预算数。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无人员出国。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8.4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1.7%。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地区法院和其他地区单位来访接待等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同城接待,降低用餐标准。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41批次,1,502人次,共 8.4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69.3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95.4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9.3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增加是因为2015年加油费用票据账号错误退款,由2016年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衢江区人民法院本级、所属审判保障中心一家所属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0.7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53.91万元,增长62.3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衢江区人民法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7.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7.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衢江区人民法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没有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 2010308信访事务: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3.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4. 2040501法院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5. 2040504案件审判: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16. 2040599其他法院支出: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17. 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8.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 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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