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水利局2014年部门决算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年09月01日    访问次数:

 

 一、衢州市衢江区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水利和渔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受委托研究起草水利、渔业规范性文件;拟订水利发展规划、水资源规划、节约用水规划、渔业产业发展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和有关政策,拟订全区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经批准后负责监督实施;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渔业资源、河道和砂石资源;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制定全区水资源、渔业资源开发、砂石资源利用方案;制定全区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和渔业捕捞许可、水产养殖许可、河道采砂许可等制度,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及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乡镇供水、人畜饮水等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工作。

4、负责水旱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编制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防台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负责城市防洪堤建设的实施和管理。

5、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区江河、水库、湖泊、滩涂、江堤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占用水域审批)并监督实施;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和江堤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全区低丘红壤的治理和开发。

6、组织指导全区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渔业行政执法;依法行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的监督检验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生产安全、水产种苗及渔业资源、环境的监督管理;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负责协调并裁决全区各主体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和渔事纠纷。

7、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拟订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和重点预防区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担区水土保持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区节约用水,并具体负责农业节约用水的指导、协调和监管;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发布节约用水情况通报,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10、指导全区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重点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通报;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11、开展水利、渔业科技和教育工作;组织水利、渔业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利、渔业队伍建设。

12、指导、监督区本级水利资金和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归口管理市乌溪江西干渠引水工程管理处和区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处。

13、负责全区渔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渔业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指导全区水产捕捞、养殖、加工、流通和新兴渔业发展及渔业机械化工作;指导渔业经济体制改革、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品质改善和渔业产业化;组织实施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和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的保护工作;负责渔业经济的统计及相关核算工作。

14、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区水利局设4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负责行政事务、文电、会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保卫、信访、考核、政务公开、宣传、教育、财务管理、后勤服务、议案提案办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及党务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2、规划建设科。指导和组织协调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负责本级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和上级管理项目的审查、报批;参与和指导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和验收;管理水利工程建设;贯彻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划、规范、定额并监督实施;管理水利设计、监理、施工及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工程造价、工程招投标等工作;组织指导工程项目稽查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定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水利水电建设计划,指导编制和审查水利综合规划及有关水利专业规划;指导、监督组织管理范围内的水利水电基建项目、重点补助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审查工作。

3、水政法制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水利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和河道采砂许可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水量分配,实施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组织指导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和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指导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局行政应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水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

4、渔业管理科。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渔业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渔业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指导全区水产捕捞、养殖、加工、流通和新兴渔业发展及渔业机械化工作;指导渔业经济体制改革、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品质改善和渔业产业化;负责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指导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负责渔业经济的统计及相关核算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水利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渔政管理站(参公单位)、水政监察大队、水产技术推广站、乌溪江西干渠引水工程管理处、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河道管理所、农民饮用水工程服务中心、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水利机电管理总站、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所单位决算。

二、衢州市衢江区水利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水利局2014年本年收入合计 5,825.9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391.51 万元,专户资金 0 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434.47 万元。

2014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上年结转 121.27 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水利局2014年本年支出合计 5,552.5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 51.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545.64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154.16 万元,项目支出 4,852.7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2014年结转下年 394.75 万元(含决算结余分配)。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2010399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1.3万元;

2.2130106用于技术推广24万元;

3.2130199用于其他农业支出45万元;

4.2130301用于行政运行415.38万元;

5.2130306用于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184.9万元;

6.2130313用于水文测报170万元;

7.2130314用于防汛1306万元;

8.2130316用于农田水利282万元;

9.2130331用于水资源费安排支出18.5万元;

10.2120812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安排的支出360万元;

11.2136303用于防洪工程含应急度汛50万元;

12.2136401用于水利工程建设200万元;

13.2136499用于其他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1978.06万元;

14.2290400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20.56万元。   

(四)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 7.53 万元,比上年下降 77.6 %。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项目申报可研对接、监理例会、稽查、审计等支出。其中,本单位公务接待 108 批次,1,297 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8.36 万 元,比上年下降 5.4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28.36 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指挥、渔政管理、水行监察开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 3 辆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三、名词解释

 

(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单位公开内容选择使用)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 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XX(类)XX(款)XX(项):指……(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

 

    12.XX(类)XX(款)XX(项):指……(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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