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年03月16日    访问次数:

一、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才开发、人事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政府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区人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区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区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的管理指导;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五、负责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规定权限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组织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制度,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基金及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六、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制度,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拟订本区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负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管理等工作。

  十、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归口管理博士后工作和留学人员来区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十一、负责全区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全区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负责全区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区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促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二、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四、指导和推进全区人力社保系统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制定和实施人力社保系统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和计划。

十五、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为本级单位预算。

二、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专户资金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895.98万元。

(二)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收入预算89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5.98万元,占92.19 %;专户资金42万元,占 4.69 %;其他收入3万元,占 0.33 %;上年结转25万元,占2.79 %
  (三)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支出预算895.9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9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365.1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8.06万元,项目支出462.75万元。

(四)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95.9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5.98万元、上年结转2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98万元。

(五)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5.98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307.9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省市)当年并入。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5.98万元,占92.19 %;专户资金42万元,占 4.69 %;其他收入3万元,占 0.33 %;上年结转25万元,占2.79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75.95万元,主要用于本局级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转干部安置(项)20.75万元,指全区军转干部慰问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事事务支出(项)112万元;指局本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部门综合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及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行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66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离休干部职工工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330万元,主要用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64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7.8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18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3.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5.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8.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衢江区人力社保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1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兄弟市(县、市)相关业务部门来衢江进行检查、考核、工作指导、交流、政策调研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5.9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转干部安置(项):指全区军转干部慰问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事事务支出(项):指局本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部门综合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及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行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本级离休干部职工工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所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局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局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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