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农办2017年部门预算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年03月15日    访问次数:

一、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提出处理农村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原则和措施。

(二)指导全区新农村建设工作,承办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承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指导深化农村改革和发展农村经济工作。

(五)参与农民的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农业和农村重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督查。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近年来,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实施和统筹城乡发展方略的扎实推进,区委、区政府把美丽乡村建设、省特别扶持项目、山区经济发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交由区农办牵头实施。当前,区农办承担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综合改革、衢南片区新农村改造、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山区经济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扶贫开发、省特别扶持项目、下山出库异地脱贫、“一村一品”行动、富民工程、万名农民素质工程等10多个非常设机构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区农办设7个职能科室:

1.综合秘书科。协助本办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起草有关文件、材料;负责会议组织、文秘、保密、档案、行政事务、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办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负责机关内部的组织人事、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社会发展科。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研究提出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美丽乡村精品村、精品线路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

3.新农村建设科。负责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工作;研究提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等工作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项目。

4.扶贫开发科。负责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参与农村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农民异地搬迁和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项目建设。

5.经济发展科。负责农村综合改革、山区经济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一村一品”行动、经济强镇、农民素质培训和新农村建设考核等工作;研究提出山区经济发展等工作规划、政策;指导协调推进“三位一体”改革等农村改革试验区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山区经济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等项目。

6.扶贫办公室(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公)。指导协调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研究提出扶贫开发规划、政策;组织实施扶贫开发项目;负责下山脱贫小区建设。

7.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统筹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指导协调全区新农村建设工作;研究提出新农村建设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参与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承担26县发展实绩考核工作的统筹安排、综合协调、督促推进、动态分析和向上对接等工作。

二、衢州市衢江区农办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衢江区农办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衢江区农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省市)、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衢江区农办2017年收支总预算30794.75万元。

(二)关于衢江区农办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衢江区农办2017年收入预算3079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本级)379.42万元,1.2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省市)22584万元,73.34%;上年结转资金7831.33万元,25.43%
  (三)关于衢江区农办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衢江区农办2017年支出预算30794.7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农林水支出30750.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6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99.9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9.50万元,项目支出30435.33万元。

(四)关于衢江区农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衢江区农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794.7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63.42万元、上年结转7831.33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30750.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67万元

(五)关于衢江区农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衢江区农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963.42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10809.02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新增项目支出,仅新增扶贫光伏小康工程项目支出就达1154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22918.91万元,占99.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1万元,0.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3万元,0.04%、住房保障支出30.67万元,0.1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事务314.91万元,主要用于本办的基本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事务150万元,主要用于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事务1090万元,主要用于山区经济发展及农家乐发展提升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20万元,主要用于本办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新农村建设宣传等其他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事务1800万元,主要用于特色专业村、低收入农户发展及来料加工以奖代补项目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事务19544万元,主要用于重点欠发县特别扶持、扶贫光伏小康工程及农民异地搬迁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5.51万元,主要用于本办退休干部医疗保险费等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8.33万元,主要用于本办按照国家政策为在职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29.78万元,主要用于本办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事务0.89万元,主要用于本办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衢江区农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江区农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9.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9.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9.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衢江区农办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衢江区农办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衢江区农办201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6.41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兄弟市(县、市)相关业务部门来衢江进行检查、考核、工作指导、交流、政策调研,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4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垃圾处理检查、督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衢江区农办本级行政单位、衢江区扶贫办参公事业单位及衢江区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统筹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4.91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衢江区农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万元,用于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衢江区农办所属各预算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大型设备购置。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衢江区农办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584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主要用于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主要用于山区经济发展及农家乐发展提升项目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主要用于本办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新农村建设宣传等其他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主要用于特色专业村、低收入农户发展及来料加工以奖代补项目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主要用于重点欠发县特别扶持、扶贫光伏小康工程及农民异地搬迁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主要用于本办退休干部医疗保险费等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主要用于本办按照国家政策为在职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主要用于本办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主要用于本办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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