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供销社2017年部门预算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年03月15日    访问次数:

一、衢江区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制订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与发展;

2.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按照政府授权承担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储备,适时调控市场;

3.行使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监督和运营本级社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4.指导与开展生产资料等现代服务网络建设,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

5.维护全区供销合作社组织及所办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合法权益,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的意见和要求,争取政策扶持;

6.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引领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效益农业的发展;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江区供销社部门预算包括:社本级预算。

二、衢江区供销社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供销社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供销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省市);支出包括: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供销社2017年收支总预算177.98万元。

(二)关于区供销社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供销社2017年收入预算177.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本级)126.98万元,占71.3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省市)51万元,占28.65%

(三)关于区供销社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供销社2017年支出预算177.9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6.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1.5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46万元,项目支出73万元。

(四)关于区供销社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区供销社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7.9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本级)126.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省市)51万元;支出包括: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6.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4万元

(五)关于区供销社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供销社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当年拨款126.98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79.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和人员经费减少。一般公共预算(省市)当年拨款51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51万元,主要是浙财企[2015]1482016年供销合作社省财政扶持资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6.71万元,93.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万元,1.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2万元,1.19%住房保障支出7.24万元,4.0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3.71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单位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9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2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07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0.17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2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医疗(慰问)保障和“新网工程”建设支出;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51万元,主要用于浙财企[2015]1482016年供销合作社省财政扶持资金项目支出。

    (六)关于区供销社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供销社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4.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1.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伙食补助费、退职(役)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区供销社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供销社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区供销社201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上级部门、兄弟市(县、区)相关业务部门来衢江进行检查、考核、工作指导、交流、政策调研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已完成车改,没有公务用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区供销社本级等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3.71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区供销社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供销社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区供销社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级单位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级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级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本级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老干部医疗(慰问)保障和“新网工程”建设支出;

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浙财企[2015]1482016年供销合作社省财政扶持资金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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