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创建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衢江创森办〔2017〕1号
关于要求做好衢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复查工作的通知》(宣管字〔2017〕73号)和《衢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复查工作方案》精神,按照自查评估及初步整改阶段工作要求,请各有关单位于12月23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并于12月28日前根据《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指标对照表》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数据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具体任务见附件。联系人:区林业局周文科,联系电话:2831650/662933。
附件:1.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2.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指标对照表
3.各类统计表
衢州市衢江区创建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
附 件: |